杭州纵火案

2020-10-04 社会 118阅读
7月2日,从最高人民检察院获悉,7月1日,浙江省杭州市检察院对“蓝色钱江放火案”犯罪嫌疑人莫焕晶,以涉嫌放火罪、盗窃罪依法批准逮捕。 杭州市检察院于6月28日受理杭州市公安局提请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莫焕晶的案件材料后,经依法审查认为,莫焕晶的行为,已涉嫌放火罪、盗窃罪,符合逮捕条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79条之规定,于7月1日依法对莫焕晶作出批准逮捕的决定,交由公安机关执行。 6月22日清晨5点,杭州城东高档小区蓝色钱江18楼一住户家中大火,女主人和三个孩子不幸殒命。据最新消息,市、区两级公安机关迅速组成强有力的专案组,经缜密侦查,认定这是一起人为放火刑事案件。该户保姆莫某晶因涉嫌放火罪已被上城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整套房子一共有两个出入门,一个是保姆房的房门,一个是主入户门,南面的是主卧,北面的两个房间,次卧放着高低铺是儿子们的房间,女儿房间有张公主床。但是,如果要从主卧以及从小孩的房间跑出去,无论怎样都会通过客厅与厨房相互连接的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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