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保姆纵火案”一审如何宣判?

2020-10-28 社会 132阅读

今天(2月9日)上午9点30分,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在第二法庭公开宣判被告人莫焕晶放火、盗窃一案,以放火罪判处被告人莫焕晶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以盗窃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二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案情回顾:

2017年6月22日凌晨5点左右,保姆莫焕晶使用打火机点燃雇主林生斌家客厅内书籍,导致杭州上城区鲲鹏路蓝色钱江小区2幢1单元1802室发生火灾,造成林生斌的妻子朱小贞及其3个孩子死亡。

2017年12月21日,此案第一次开庭,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莫焕晶放火、盗窃一案。庭审中,被告人莫焕晶的辩护人党琳山不服从法庭指挥,擅自退庭,拒绝继续为莫焕晶辩护。

2018年2月1日,杭州市人民检察院以放火罪、盗窃罪,依法对被告人莫焕晶提起公诉,该案再次开庭。

2月3日晚,广州市司法局发布了杭州保姆纵火案原辩护律师的情况通报。通报显示,鉴于党琳山律师有认错表现,配合行政处罚工作,经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给予党琳山律师停止执业六个月的行政处罚。

在庭审中,莫焕晶的辩护律师王晓辉以及徐晓明以莫焕晶不是有意造成伤亡,及她有想救火的行为,为莫焕晶辩护,并在庭上要求追究物业及杭州消防处置不利的责任。

庭审中,公诉人正在法庭出示第4组证人证言时,林生斌听到参与救援医治人员讲到小儿子在抢救过程中,一开始心电图是条直线,五分钟后,开始有了波动。林生斌将手边的茶杯砸向莫焕晶,砸到法警的脸上。林生斌因此被带离法庭。

晚上11点47分,林生斌在微博发布道歉,称“自己没有控制住情绪,违反了法庭的纪律,非常后悔”。

2月6日晚,林生斌收到法庭通知,此案将于今天(2月9日)9点30分在2号法庭公开宣判,他称:“希望杭州中院严惩凶手,判处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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