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纠纷签了协议后,还能再起诉吗

2020-05-06 社会 56阅读
1、医患双方签署医疗纠纷调解协议书后,患方能否再次起诉?
医院无权剥夺患者一方及其家属的诉讼权利,虽然签署了协议书,并且明确为医疗纠纷调解协议书。如果调解协议书约定仅仅属于人道主义性质,没有赔偿性质,个人认为按照人道主义给与患者钱款属于赠与。如果患者提起侵权之诉,医疗机构以给付人道主义资金的这个协议书是无法达到抗辩效果的。有时候,医院为了要面子,不承认错误,也只有采取人道主义援助这种说辞了。
我国民法的意思自治原则就是要给予市场主体以充分的自主权利,鼓励和保障民事主体自由地从事各种市场活动。医患双方签订的协议书,只要不违背法律规定,不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必然受到法律所保护。
《民法通则》第八十五条规定:“合同是当事人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关系的协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十六条规定:“发生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医患双方可以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也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也可以直接向人法院提起诉讼。”
由此可见,医患双方通过自行协商解决纠纷,是医疗纠纷解决办法的有效途径之一。即使签署了赔偿协议书,患方依然有权利就协议书是否有效到法院起诉,至于说能否胜诉就看协议书内容是否存在合同法规定的可撤销、可变更和无效合同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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