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主动向列车工作人员声明(乘坐动车组时向列车长声明,乘坐普速客车时向本车厢列车员声明)。
2、经列车查验乘车人、购票时所使用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购票信息一致后,列车长会给乘客办理挂失补办手续,只收取2元手续费,票面标注“车票丢失”字样。到站前核验席位使用正常后,给乘客开具客运记录。
3、到站后,乘客主动向车站出站口工作人员声明,配合工作人员进行查验。凭票面标注“车票丢失”字样车票、客运记录和购票时所使用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办理出站检票手续,车站收回客运记录,列车收取的2元手续费不予退还。
扩展资料:
个别情况不办理实名制车票挂失补办手续:
铁路部门建立丢失车票旅客信息库,对声称丢失车票的旅客,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发站不予办理挂失补办手续,列车和到站按无票处理,并登记其身份信息。
1、不能提供购票时所使用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的。
2、没有购票记录的。
3、所购原票已经失效、退票或有出站检票记录的。
4、证、人、购票记录不一致的。
5、乘车日期、车次不符的。
6、实际乘车区间超过所购车票乘车区间的。
参考资料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