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存款证明书是农业银行出具的载明存款单位某一时点在开户行存有一定金额的书面证明。
存款证明书仅对存款单位的账户信息予以证实,不得作为提取存款的权利凭证,不得转让,不具有担保或质押效力。
办理单位存款证明书规定:
一、凡在农业银行有存款的单位,均可申请开具单位存款证明书,并填写《中国农业银行单位存款证明申请书》,加盖单位公章和预留印鉴。已挂失或用于质押、被司法部门冻结止付的存款账户,不能办理存款证明业务。
二、单位存款证明书按实际存入的币种开具,不能将一种货币折算成另一种货币。
三、存款单位可就同一账户内容申请开具多份单位存款证明书。农业银行对每份证明书按有关规定收取手续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