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欠条只是证明存有债权债务关系的一种书面文书,不能单单根据欠条内容便确定是3年还是几年内必须起诉;
2、确定欠条必须在多长时间内起诉的第一个问题是先确定“欠条”是因为什么原因起草的,比如有因为借钱起草的欠条、有因为欠货款而出具的欠条等等;
3、《民法总则》施行后原来2年的起诉时限改为了3年,以因借钱签订的欠条为例,如果根据欠条或者其他材料可以确定双方约定的具体的还钱日期,那么还钱日期期满之日起3年内必须起诉;如果在3年内欠钱方再次出具了欠条,那么从出具欠条之日的第二天重新计算应该起诉的时间(欠条中再次约定新的还款期限的另论);如果没有约定还款时间,那么在20年内债权人可随时向欠钱方主张还款;
4、再说因买卖合同签订的欠条,这种情形下主要看应当支付货款的时间,如果有约定,那么约定期满后3年内应当起诉;如果期满后的3年内出具了欠条,那么起诉的时间重新计算(欠条中再次约定新的还款期限的另论);如果没有约定支付货款的时间,则根据合同法第六十一条和第六十二条规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