乘坐飞机能带52度的白酒,但只能办理交运。
以中国国际航空为例,关于禁止旅客随身携带液态物品乘坐国内航班的公告如下:
一、乘坐国内航班的旅客一律禁止随身携带液态物品,但可办理交运,其包装应符合民航运输有关规定。
二、旅客携带少量旅行自用的化妆品,每种化妆品限带一件,其容器容积不得超过100毫升,并应置于独立袋内,接受开瓶检查。
三、来自境外需在中国境内机场转乘国内航班的旅客,其携带入境的免税液态物品应置于袋体完好无损且封口的透明塑料袋内,并需出示购物凭证,经安全检查确认无疑后方可携带。
四、国航在机上不提供婴儿液态乳制品,携带婴儿的旅客请在订座或出票时向销售人员提出,并根据自身需求自备奶粉。对于需要申请婴儿餐食的旅客,请在航班起飞24小时前提出;糖尿病患者或者其他患者携带必需的液态药品,经安全检查确认无疑后,交由机组保管。
扩展资料:
对乘坐国内航班旅客暂不执行“ICAO指导原则”,措施如下:
(一)旅客可随身携带总量不超过1升的液态物品,液态物品经开瓶检查确认无疑后,方可携带。对于部分配备足够数量液态物品安全检查设备的机场,液态物品经设备检查无疑后,可不再执行开瓶检查要求。其它超出部分需要办理交运。
旅客在候机隔离区内购买的液态物品可以带上飞机。
(二)旅客携带的婴儿奶粉/牛奶/母乳等液态奶制品(需有婴儿随行),糖尿病或其它疾病患者必需的液态药品(凭医生处方或者医院证明,在药店购买的除外),经安全检查确认无疑后,可适量随身携带。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网—解读《关于限制携带液态物品乘坐民航飞机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