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数总各法又称加速折旧法,其特点有1、初期使用提供的经济效益较高,因此,折旧费用也应较高,符合收支配比原则;2、因当今科技发展快,采用此方法可以使资产成本在较短的时间内收回,避免了无形损耗对固定资产的损失,可以加快固定资产的更新能力和提高企业技术水平;3、随着资产的使用,其相应的维护、修理也会逐年增加,采用加速折旧法可以使成本在使用寿命内比较均衡。折旧计算方法如下:
年数总和=1+2+3+4+5=15
第一年折旧 =(1000000-4000)*5/15 = 332000
第二年折旧 =(1000000-4000)*4/15 = 265600
第三年折旧 =(1000000-4000)*3/15 = 199200
第四年和第五年=(1000000-4000-之前三年计提的折旧总和)/2 = 99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