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数总和法又称总和年限法、折旧年限积数法、年数比率法、级数递减法或年限合计法,是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法的一种。是指用固定资产原值减去预计残值后的净额,乘以一个逐年递减的分数(称为折旧率),计算折旧额的一种加速折旧的方法。
计算公式:
逐年递减分数的分子代表固定资产尚可使用的年数;分母代表使用年数的逐年数字之总和,假定使用年限为n年,分母即为1+2+3+……+n=n(n+1)÷2,相关计算公式如下:
1、年折旧率=尚可使用年数/年数总和×100%。
2、年折旧额=(固定资产原值-预计残值)×年折旧率。
3、月折旧率=年折旧率/12。
4、月折旧额=(固定资产原值-预计净残值)× 月折旧率。
扩展资料:
年数总和法原理:
1、根据固定资产的折旧原则,固定资产使用年限结束时,该固定资产的价值也全部转到产品成本中。那么转移的价值应为100%,简化为1。简单地说当某个固定资产的价值全部折旧结束时,其折旧率总和应为1,用数学式子表示为:折旧率总和=1。
2、把这个式子展开如下:
折旧率总和=1
=(1+2+3+……+10)÷(1+2+3+……+10)
=(1+2+3+……+10)÷55
=1÷55+2÷55+3÷55+……+10÷55。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年数总和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