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我市食品经营秩序,有效控制和消除食品安全隐患,确保人民群众饮食安全,鼓励社会公众参与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举报食品领域的违法犯罪行为,现将我市主要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及各县(市、区)食品安全事件投诉、举报电话统一公布如下:
三门峡市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电话:0398-8526818;
市农业局 负责受理初级农产品生产环节的投诉、举报,电话:0398-2806101;
市畜牧局 负责受理非法销售病死畜、禽肉以及涉及畜、禽检验检疫的投诉、举报,电话:0398-2806216;
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负责受理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投诉、举报,电话:0398-2922818;
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负责受理食品流通环节的投诉、举报,电话:0398-2802240;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负责受理餐饮服务环节(含学校食堂及托幼机构)和保健食品的投诉、举报,电话:0398-2810832;
市商务局 负责受理畜禽定点屠宰(包括私屠滥宰等)的投诉、举报,电话:0398-2951882(白天)、0398-2951831(夜间);
市盐业管理局 负责受理食盐掺假、卫生、安全的投诉、举报,电话:0398-2952106;
市规划和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负责受理占道经营的食品摊贩经营秩序和餐厨废弃物管理的投诉、举报,电话:0398-2930829;
市公安局 负责受理食品安全违法犯罪和触犯刑法的投诉、举报,电话:110;
渑池县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电话:0398-2232296;
义马市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电话:0398-5832212;
湖滨区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电话:0398-2599752、0398-2958548;
陕县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电话:0398-3832069;
灵宝市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电话:0398-8869682;
卢氏县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电话:0398-7880910;
开发区管委会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电话:0398-2280328、0398-2895147;
产业集聚区管委会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电话:0398-2751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