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发行上市保荐制度是由《证券法》规定的。证券发 行上市保荐制度,是指公司应就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发 行新股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聘请 具有保荐资格的机构担任保荐人的相关制度。保荐人(保荐机构)是指具有保荐资格的机构,一般为 证券公司。
保荐代表人是指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 理办法》规定,取得保荐代表人资格的自然人,市场上一般 简称为“保代”。保荐机构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相关规 定,恪守业务规则和行业规范,诚实守信,勤勉尽责,对发行 人进行充分的尽职调查,尽职推荐发行人证券发行上市,持续 督导发行人履行规范运作、信守承诺、信息披露等义务。
证券 发行上市保荐包括尽职推荐和持续督导两个环节,即保荐机构 应当尽职推荐发行人证券发行上市;发行人证券上市后,保荐 机构应当持续督导发行人履行规范运作、信守承诺、信息披露 等义务。实施证券发行上市保荐制度的主要目的是通过落实证券公 司等中介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的责任,加强市场诚信建设,培育 市场主体,强化市场约束机制,提高上市公司质量,保护投资 者的合法权益,促进证券市场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