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我国人民当家作主具体表现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基本政治制度有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及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1、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是我国实现人民当家作主的政权组织形式,直接体现了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性质;
2、由人民群众依照法定程序选出代表,组成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作为国家权力机关,代表人民行使国家权力,分别决定全国和地方的一切重大事务。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等其他国家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受人民代表大会监督,以确保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3、实践证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适合我国国情的根本政治制度。
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行使下列职权:
1、修改宪法。宪法的修改,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或者五分之一以上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提议,并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全体代表的三分之二以上的多数通过。
2、监督宪法的实施。
3、制定和修改刑事、民事、国家机构的和其他的基本法律。
4、选举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
5、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的提名,决定国务院总理的人选。根据国务院总理的提名,决定国务院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的人选。
6、选举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根据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的提名,决定中央军事委员会其他组成人员的人选。
7、选举最高人民法院院长。
8、选举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9、审查和批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和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10、审查和批准国家的预算和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11、改变或者撤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不适当的决定。
12、批准省、自治区和直辖市的建制。
13、决定特别行政区的设立及其制度。
14、决定战争和和平的问题。
15、应当由最高国家权力机关行使的其他职权。
16、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有权罢免下列人员:
(1)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
(2)国务院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
(3)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和中央军事委员会其他组成人员。
(4)最高人民法院院长。
(5)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