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政体,实行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和基层群众自治制度,构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制度体系。
1、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作为中国的根本政治制度,直接体现我国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性质,本质是人民当家作主。
这一制度是中国人民在人类政治制度史上的伟大创造,是中国人民翻身作主、掌握自己命运的必然选择。实践充分证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符合中国国情和实际、体现社会主义国家性质、保证人民当家作主、保障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好制度。
2、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作为我国一项基本政治制度,是中国共产党、中国人民和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的政治创造,是中国土生土长的新型政党制度。
3、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符合我国统一多民族国家的基本国情,是创造性地解决民族问题的伟大制度创新。
这一制度体现了各民族平等、团结、共同发展的基本原则,在维护祖国统一、领土完整,加强民族团结、促进民族地区发展和增强中华民族凝聚力等方面起到了重要作用。
4、基层群众自治制度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基础性制度,是基层群众通过各种民主渠道和机制积极参与到城乡社区治理、基层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中去,依法实现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的制度安排与实践形式。
扩展资料:
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和核心。如何确保人民当家作主真正落实到国家政治生活和社会生活之中,是关系全局、长远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是维护人民根本利益的最广泛、最真实、最管用的民主。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就是要体现人民意志、保障人民权益、激发人民创造活力,用制度体系保证人民当家作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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