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言文里的同源字的例子

2020-06-13 文化 427阅读
1982年,商务印书馆出版了王力先生的《同源字典》。王力说:“凡音义皆近,音近义同,或义近音同的字,叫做同源字。这些字都有同一来源。”同源字“在原始的时候本是一个词,完全同音,后来分化为两个以上的读音,才产生细微的意义差别。有时候,连读音也没有分化(如“暗、暗”) ,只是字形不同,用途也不完全相同罢了。”
由于古音学研究在清代取得了重大突破。清代经学家、小学家发现了声与义同源的奥秘,人们就不再局限于从字形上探求词义,而转向从语音上、语源上探求词义。以前的小学家大多认为造字时“义寄于形”,因而解词时“因形释义”。清代学者发现了“声义同源”,因而释词时“因声求义”。同源字是有同一语音来源、同时产生或先后产生的、意义相同或相近的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字。同源字有音和义两个要素,判断同源字也要有两个依据,一是古音相同或相近,所谓相近必须声同韵近,或韵同声近,或声韵皆近。一是要有古代的训诂材料证明义同或义近,就是要有书证,不能凭空臆断。

例如:“支、枝、肢、胑”是同源字。第一,它们古音相同,说明有一个共同的语音来源。第二,它们意义相同、相近,有一个基本词“支”,“枝、肢、胑”都是在“支”的基础上分化派生的, 而且有古代训诂材料为证。《说文》:“支,去竹之枝也。”又:“枝,木别生条也。”徐灏《说文解字注笺》:“支枝古今字,干支犹 枝也。”《诗·大雅·文王》:“文王孙子,本支百世。”《左传·庄公六年》作“本枝百世”。“支、枝”本来是同一个词,后来意义分化,分支用“支”,树枝用“枝”。《说文》:“胑,体四胑也。从肉,只声。肢胑或从支。”“肢”是“胑”的或体,即“肢、胑”是异体字,后来通用“肢”。《玉篇》:“胑,体四胑,手足也。”《孟子·尽心下》:“口之于味也,目之于色也,耳之于声也,鼻之于臭也,四肢之于安佚也,性也,有命焉,君子不谓性也。”字本作“支”。《后汉书·西羌传》:“头颅斩落于万丈之山,支革判解于重崖之上。”李贤注:“支谓四支。”四支即四肢。正由于“支、枝、肢”是同源字,古人经常通用,就使得对同一句话,各人有各自不同的理解。《孟子·梁惠王上》:“为长者折枝,语人曰:‘我不能。’是不为也,非不能也。”旧注对“折枝”有三种不同的解释:折取树枝,弯腰鞠躬,按摩身体。前一种释为树枝,后两种释为肢体。性压迫下的历代娼妓秘闻
“支、枝、肢”是字形有联系的同源字,字形没有联系也可能是同源字。

例如:“回”和“还”。“回、还”古声同属匣母,“回”古韵在灰微
部,“还”古韵在元桓部,“回、还”古韵旁对转,仍是声同韵近,有共同
的语音来源。“回、还”是同义词。《说文》:“回,转也。”《荀子·儒
效》:“图回天下于掌上而辨白黒。”杨倞注:“回,转也。”《国语·吴
语》:“将还玩吴国于股掌之上。”韦昭注:“还,转也。”《史记·李将军
列传》:“三人还射,伤中贵人,杀其骑且尽。”张守节正义:“还,谓转
也。”《汉书·淮阳宪王钦传》:“不意大王还意反义,结以朱颜。”颜师
古注:“还,犹回也。”“回、还”音近义同,是同源字。
同源字不同于通假字。同源字和通假字虽然都具有音同、音近
的特点,但前者是因为“音义同源”,同源字之间有一个中心意义贯
通,语音有一个共同来源;后者是因为“借字标音”,借用一个音同、音
近的字表示与该字毫不相关的另外的意义。同源字属于词汇学、词
义学、词源学的范畴,通假字属于文字学的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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