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双方约定借款期限十个月,到期后只偿还了利息,未重新签借据,担保人还承担担保责任么?

2020-06-21 财经 110阅读
1、民间借贷合同约定借款期限十个月,到期后只支付了利息,属于未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偿还义务,出借人可以依照借款合同及担保协议依法提起诉讼,要求判决还款。
也就是说,因为借款人没有及时还款,担保人需要承担担保责任。
2、对于在借款中为他人提供担保的,分为一般保证和连带保证。
一般保证是指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
连带责任保证是指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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