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定永久性建筑,除了要弄清其准确定义外,还要明确其与临时建筑的区别。在我们的执法实践中,永久性建筑的认定标准一般看该构造物或设施是否采用钢、钢筋混泥土、水泥、砖、木、石等其它材料耐久性建筑材料进行构筑、使用期限是否在半年以上等。
而临时建筑一般是因生产、生活需要临时建造使用,而搭建的结构简易并在规定期限内必须拆除的建筑物、构筑物或其他设施。其外在形式有:铁皮房、油毡房、窝棚、遮阳棚、房顶棚屋、棚架、工棚、菜农、果农搭建的临时棚屋等,总之临时性建筑不采用现浇钢筋混凝土等永久性结构形式。
根据《城市规划法》中“在城市规划区内进行临时建设,必须在批准的使用期限内拆除”及有关规定,临时建筑的特征是期限不得超过两年、层数不超过2层、材料不采用现浇钢筋混凝土等永久性结构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