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此情况只能到当地劳动仲裁机构提起诉讼,并主张以下合法权益:
1、劳动合同到期后,没有续签,单位继续用人,适用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即你合同期满后继续工作的第二个月,可以索取双倍的工资。
2、单位未按劳动合同提前30日书面通知劳动合解除劳动合同,按规定则应多支付劳动者一个月的工资。
3、单位没有符合劳动法规定的理由解除劳动合同的,属违规解除劳动合同,按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4、劳动纠纷案件,不论在劳动仲裁阶段还是在法院诉讼期间,按有关法律规定,举证责任在用人单位,你不用担心手中无证据,仲裁机关会责令用人单位出具所有相关的证据。当然,你手中有些证据更好。
5、假如仲裁不利,你再到法院起诉,并申请强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