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坚持和改善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的根本保证.共产党是中国革命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领导核心.坚持党的领导、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必须以改革的精神加强党的自身建设,不断改革和完善党的执政方式和领导方式,提高党的执政水平和领导水平。在这里,改革和完善党的执政方式和领导方式是关键。一方面,要以改革的精神深入探讨党的领导和国家最高权力机构人民代表大会之间的关系,探讨民主党派参政议政的形式问题,解决党的领导和人民代表大会之间两套权力体系并轨的问题和民主党派参政议政在权力机构框架内进行的问题,使党的领导和人民执掌国家政权更好地统一起来。在这个问题上,要解决的不是改变原有的基本制度,而是要解决运行机制方面理论和实践统一的问题,减少环节,增强实效更有利于党领导和支持人民直接参与国家政权管理和监督国家事务。这里需要克服的一个误区是,“党政分开”指的是党与行政机关职能的分开,而不是党与政权机构的分开。另一方面,党要按照宪法的规定,使自己的各项工作逐步走上法制化的轨道,使党的意志通过法定的方式和程序变成国家的意志,逐步实现国家政治生活、经济生活、社会生活的法制化和规范化,有步骤有秩序地推进政治民主化
二,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的本质要求。社会主义作为一种新型的国家形态,它建立在生产资料公有制占主体地位的基础之上,广大劳动人民成为国家的主人,体现着国家的社会主义性质和方向。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国家一切为了人民,一切依靠人民的根本原则和党的群众路线在政治文明建设中的具体体现。
当前,实现人民当家的,除了要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各种必要的制度、机制和法律保障之处,还要通过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和逐步扩大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实践范围,使人民在实践中不断增强政权意识、公民意识和参政议政能力
在实践中不断增强政权意识、公民意识和参政议政能力。
三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的关键。实施依法治国是社会政治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是政治文明建设的内在要求,也是世界各国政治民主化进程的基本走向。依法治国就是在党的领导下,实现人民群众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管理国家事务,保证国家各项工作都依法进行,逐步实现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和程序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