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六大报告,把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确定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一个重要目标。十六大通过的新党章也作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规定。这是我们党在全国代表大会的文件中,第一次明确地对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作出部署,并将它与建设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一起,确定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三大基本目标。我们要认真研究和积极落实十六大的这一战略部署,以进一步全面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 我国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的内容:
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民主制度。这是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根据我国现行宪法的规定,我国的民主制度主要是:
(1)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它体现了人民当家作主、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社会主义民主的本质,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
(2)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
这是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其组织形式是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无党派爱国人士、人民团体以及各族各界人士组成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 (3)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它是我国实现民族平等、团结、互助,发展社会主义民族关系,保障少数民族合法权益,维护祖国统一的基本政治制度。
(4)“一国两制”方针。
它是和平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维护国家主权、统一和领土完整,实现香港、澳门回归与和平统一台湾的基本方针。
(5)基层群众自治制度
它是包括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和其他民主形式在内的广泛的基层群众性的民主自治制度。这些民主制度都是我国的根本或基本政治制度,具有中国特色;它们涵盖了我国各民族、各党派、各人民团体、各阶层人士在内,具有广泛的民主性;它们既是马克思主义与我国实践相结合的产物,也是我国长期历史经验的科学总结,是符合我国国情、被实践证明是成功的民主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