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转变政府职能,完善管理体制
按照职能有机统一的原则,优化政务流程,整合政府机构,完善大部门管理体制,实现政府职能、机构与人员的合理配置。
建立健全决策、执行、监督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实现决策相对集中,执行专业高效,监督有力到位。
2、严格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
探索建设法治政府的有效途径,建立法治政府建设指标体系,加强程序设计和程序保证,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规范行政处罚权的实施机制。
完善行政复议制度和政府责任体系,建立行政问责制。
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减少和规范行政审批。进一步健全政府决策的公开征询机制,拓宽民意渠道,坚持民主决策,切实加强社会公众对政府的监督。
完善政府信息发布制度,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和公信力。
3、探索城市行政区划及管理体制改革
适当调整行政区划,推进精简行政层级改革试点,缩短管理链条,提高行政效率,实现一级政府三级管理,创新现代城市管理模式,提高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
4、创新公务员管理制度
实施公务员职位分类管理,建立健全公务员职位说明书制度,对公务员中专业性较强的职位和辅助性职位实行聘用制。
探索实行公务员能进能出、能上能下的管理体制。进一步深化公安专业化改革,完善相关配套政策。
5、深化事业单位改革
在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基础上,进一步推进政事分开、管办分开,规范政府提供公共服务的领域、标准和方式。
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社会保障制度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创新事业单位内部管理制度和运行机制,开展事业单位法定机构改革试点。
扩展资料:
总体要求
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
充分发挥经济特区的"窗口"、"试验田"、"排头兵"和示范区作用,继续解放思想,坚持改革开放,勇于自主创新,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
统筹规划,重点突破,全面推进综合配套改革,争当科学发展的示范区、改革开放的先行区、自主创新的领先区、现代产业的集聚区、粤港澳合作的先导区、法治建设的模范区。
强化全国经济中心城市和国家创新型城市地位,加快建设国际化城市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示范市。
基本思路
过去已进行的改革要继续深化,当前中央已作出部署的改革要率先推进,符合未来发展方向的改革要积极探索。
按照国家改革发展的战略部署,做到"四个先行先试":一是对国家深化改革、扩大开放的重大举措先行先试;二是对符合国际惯例和通行规则,符合我国未来发展方向。
需要试点探索的制度设计先行先试;三是对深圳经济社会发展有重要影响,对全国具有重大示范带动作用的体制创新先行先试。
四是对国家加强内地与香港经济合作的重要事项先行先试。力争在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新的突破,在全国率先形成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为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创造新鲜经验。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深圳市综合配套改革总体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