紧急停车带、应急车道和路肩不是一回事
所谓“紧急停车带”,顾名思义是为“紧急情况”而备用的。在本市二环路、三环路设置紧急停车带,就是为了保证环路交通畅通,减少事故车、故障车的干扰而设计的。那么,紧急情况有哪些呢?根据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1999年9月18日发布的《关于对二环路三环路实行交通管制的通告》规定,下列三种情形属于紧急情况,允许机动车在“紧急停车带”停车。1.发生交通事故后,按规定允许自行处理的。2.行驶中发生故障的。3.交警示意机动车立即停车的。除上述三种情形外,其它的一般情况,就不允许在“紧急停车带”停车了,当然,极特殊情况仍然例外,如驾驶员突发紧急病症等。
应急车道主要在城市环线、快速路及高速路两侧施划, 专门供工程救险、消防救援、医疗救护或民警执行紧急公务等处理应急事务的车辆使用,任何社会车辆禁止驶入或者以各种理由在车道内停留。
如果确实遇到故障等无法解决的问题,应将车停在紧急停靠带内,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在车后方150米处摆放警告标志,夜间、雨、雾等天气还应当同时开启示廓灯、尾灯和后雾灯;其他人员一定要撤到安全
应急车道
区域内,必要时及时拨打高速公路报警电话,请求援助。
特别注意
一是遇有前方交通堵塞等情形时,禁止在紧急停车带内停靠、排队;
二是在高速公路越江桥梁上禁止检修车辆。驾驶人车辆发生故障需停车排除时,未立即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并将故障车辆移到不妨碍交通的地方停放的;车辆发生故障或者事故后难以移动时,未按规定使用灯光并设置警告标志的,可以对驾驶人处以二百元罚款。
路肩指的是位于车行道外缘至路基边缘,具有一定宽度的带状部分(包括硬路肩与保护性路肩),为保持车行道的功能和临时停车使用,并作为路面的横向支承。
路肩是位于行车道外缘至路基边缘、具有一定宽度的带状结构部分,包括硬路肩和土路肩。路肩的主要作用有:
①保护行车道等主要结构的稳定;
路肩
②为发生机械故障或遇到紧急情况的车辆需要临时停车提供位置;
③提供侧向余宽,有利于安全,增加舒适感;
④可供行人、自行车通行;
⑤为设置路上设施提供位置;
⑥作为养护操作的工作场地;
⑦在不损坏公路构造的前提下,也可作为埋设地下设施的位置;
⑧改善挖方路段的弯道视距,增进交通安全;
⑨使雨水能够在远离行车道的位置排放,减少行车道雨水渗透,减少路面损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