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典主义
Le Classicisme
17世纪流行在西欧、特别是法国的一种文学思潮。因为它在文艺理论和创作实践上以古希腊、罗马文学为典范,而被称为“古典主义”。在法国,从17世纪初年至1660年左右,是古典主义逐步形成的阶段,主要表现为古典主义文学语言的定型和各种文学作品体裁的确立。诗人马莱伯和语法家沃日拉等在这方面起了很大的作用。
沃日拉采用宫廷与贵族阶层的用语,摒弃平民大众的口语,制订正规法语的规范。古典主义的文学语言,就是这种正规法语,而不是平民的语言。1634年,诗人梅莱在他的悲剧中首次贯彻严格的“三一律”,要求剧情限制在同一件事,发生在同一天(24小时内)和同一地点。古典主义悲剧作家基本上都遵照“三一律”写作。古典主义第一阶段的代表作家有高乃依和帕斯卡尔等。从1660至1688年是古典主义文学最繁荣的时期,代表作家有拉辛、 莫里哀、 拉封丹、博叙埃和布瓦洛等。从1688-1715年,是古典主义盛极而衰的时期,代表作家是拉布吕耶尔、圣西门和费讷隆等人。
布瓦洛的《诗艺》是古典主义文学理论的重要著作。虽然《诗艺》中的理论已为前人所提出,作者并没有提出系统的古典主义理论,但古典主义的许多原则性的意见在《诗艺》中获得集中的阐述。法国文学史上的古典主义理论,是后世评论家分析古典主义各代表作家的作品之后经过归纳、概括而成。一般认为古典主义文学有下列各种特征:
1.基本精神是“理性”至上,注重正常情理,要求作家正常地理解世界,并且用明确的方式加
以表现。
2 .心中要有不变的原则,因为在一切变幻无常的现象后面,存在着一种永恒不变的原则,一种关于“美”的绝对概念。作家的使命在于尽可能表达这种绝对概念。古典主义不着重抒写个人的思想情绪,而着重于写一般性的类型。
3.古典主义号召“摹仿自然”。这里所说的自然不是指客观世界,而是经过主观选择的现象;古典主义描述的对象主要是人性。这就是他们所说的“自然”。至于物质世界,古典主义作家几乎是视而不见的。
4.古典主义要求“逼真”,但并不要求写真实,因为真实的事物有时并不使人赏心悦目;与此同时,古典主义要求“得体”,意思是作品中所描写的事物必须使大家看起来都顺眼,而不致引起反感。
5.古典主义认为文学的任务在于道德说教,在于劝善。
6.崇尚古希腊罗马的大作家,把他们的作品奉为圭臬。
7.各种文学作品的体裁要有严格的界限与规律,例如悲剧与喜剧不可混同(反对
写悲喜剧),悲剧必须遵守“三一律”等。
8.古典主义要求简洁、洗练、明朗、精确的文风,反对烦琐、枝蔓、含糊、晦涩。17世纪法国古典主义文学和当时的君主专制、中央集权的政治有密切关系;它是受这种政权的保护、鼓励与培植的,是为这种政权服务的。路易十四用优厚的年俸供奉当时的著名作家,对待他们象对待贵族世家一样,优礼备至。
古典主义文学的读者和观众限于朝廷和城市。“朝廷”是指国君与封建贵族,“城市”是指资产阶级上层。据文献资料统计,上述两方面的人士,在路易十四朝时期,总共不过 3,000多人,其中关心文学艺术的人当然更少一些。所以17世纪法国古典主义文学的读者与观众的范围是非常狭窄的,然而它对法国文学的影响十分深远。直到今天,古典主义仍被认为是法国文学史上的正宗,这个传统概念,几百年来基本上没有改变。
古典主义先后在欧洲流行了 200多年,可以说许多国家在不同时代、不同程度和意义上,都有过它们的古典主义文学时期。英国在17世纪后期形成了古典主义流派,但直到18世纪初期才得到发展;俄国则在18世纪上半期,古典主义曾经成为当时文学中的主导倾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