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行道归交通部门管,人行道上设施归市政部门管,人行道上的人归交警部门管。
楼上的,人行道属于公共道路的一部分,所以属于交通部门管。人行走于人行道时必须遵守《交通法》,并非是自由的,所以属交警管。
另:市政部门并非是一个部门,而是很多部门或者是一个协调管理部门。城管部门也是来头不明,实际上是没有执法权的--等《城管法》出来再说吧。
记者3月15日获悉,人行道违法停车行为行政处罚职权已划转给综合行政执法局,今后,人行道违法停车行为的行政处罚及拖车措施由瑞安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实施,凡是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对人行道违停行为作出的行政处罚未执行完毕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不予受理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申请及车辆转移登记申请等相关手续。
目前,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已经确定设立相应的违停处理窗口,实现就近缴款,人行道违停执法各项工作正在有序进行,同时,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工作人员提醒广大有车族,要注意停车,不要侵占人行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