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律师您好!我想请问一下您一个问题

2022-04-01 社会 112阅读
有问题,这个主要是吓唬你,于法无据;但是个人建议及时还款。
首先,根据《刑法》196条及司法解释,恶意透支数额达到五万元才构成“数额较大”的情形,方可以作为信用卡诈骗罪追诉。你の标的额800多,不会涉刑。
其次,这个“警示函”罗列的几条,都有错误:
1、通常情况下,紧急联系人不是担保人,人家不承担债务责任;
2、有些平台确实接入征信,但后果夸大了;
3、免除公民合法权益的话,完全是胡说,;
4、金额问题,前文已述。
最后,信用卡建议不要让他形成多次有效催收,不要连续三个月不还款,数额不大建议及时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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