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版营业执照上的登记注册号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位于营业执照右下方,由18位大写英文字母或阿拉伯数字组成
2015年 9月17日,国家标准委批准发布了强制性国家标准GB 32100-2015《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编码规则》,该标准将于2015年10月1日起实施
这项标准规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用18位的阿拉伯数字或大写英文字母表示,由登记管理部门代码(1位)、机构类别代码(1位)、登记管理机关行政区划码(6位)、主体标识码(组织机构代码)(9位)和校验码(1位)5个部分组成,并对涉及到的组织机构、法人、其他组织、组织机构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等相关概念作出了规定。
今后,我国将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相关基本信息作为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数字身份证”,成为管理和经营过程中法人和其他组织身份识别的手段。
扩展资料
一、新版营业执照不记载经营范围
长期以来,经营范围的问题一直困扰着企业及企业登记机关。一方面,企业和登记机关均需要花费大量的成本来明确经营范围;
另一方面,随着经济社会的迅速发展,交易活动愈加频繁,新兴行业和新型业态层出不穷,现行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不能满足形势发展要求,企业经营范围的核定也就成为了一个难题。
新版营业执照不再记载经营范围,根据深圳和珠海的特区立法,商事主体的经营范围由章程、协议、申请书等确定。确定经营范围的权利交回给了企业,体现了商事登记从“审批许可”向“核准登记”的转变。
然而,新版营业执照不再记载经营范围,是否会影响到社会公众的知情权?相关负责人表示,虽然改革后的营业执照不再记载企业的经营范围,但社会公众可以通过政府信息公示平台查询。
二、新版执照再无注册资本、实收资本
广东省工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现行企业注册资本制度设计,存在一些与市场经济发展不相适应的地方,如验资手续繁琐,期限过长,增加了企业设立的成本。
此外,现行规定货币出资比例等限制也不尽符合公司经营的实际,一些验资机构出于逐利目的,与投资人串通,以垫资的方式验资,或出具虚假验资报告等,滋生大量“两虚一逃”(虚报注册资本、虚假出资和抽逃出资)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