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职责划分明确是做好执法工作的保证。我国的安全生产监察执法机构大多数是隶属于安全监管局的内设机构,系参公(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安全监管部门要注重强化内部分工与管理,对事故调、执法管辖、案件审理、市县两级执法机构职责划分等方面均要作出明确界定。一是做好业务处(室)与执法机构之间的事权划分,找准执法工作的定位,做好不越位、不错位、不扰民,让基层安监执法人员有位、有职、有权;二是理清各级执法机构的职能、职责与执法范围,做到任务到人、责任到人。
二、提高业务素质能力是做好执法工作基础。切实制定执法人员年度业务学习和培训计划,采取个人学习、集体学习、集中培训和处出参观等方式开展业务学习培训,特别是要加强新进人员的业务培训,如每月安排1~2天时间进行集中业务学习,全年组织两次以上全地区执法人员业务培训,定期组织各县(市)区执法案卷评查活动;轮流在各县组织开展交叉执法检查活动和现场交流分析会,通过各种途径来切实提基层执法人员的执法业务与履职能力。
三、廉洁公正执法是执法工作用前提。积极引导执法人员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在实际工作中,要求执法人员努力践行廉洁行政各项规定,妥善处理与被监察对象的工作关系,坚决不做违反原则的事情,不搞假公济私,不利用职务之便为个人谋取私利。在涉及到当事人利益的行政处罚等具体工作时,坚持做到阳光透明,科学民主决策,集体讨论决定。
四、执法与服务相结合是促进企业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的有效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