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构筑物消防员证书一经取得长期有效、无需年审。
证书适用范围:建构筑物消防员证书一经取得全国通用、没有省别。
证书印制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消防设施操作员职业共设五个等级,分别为:初级消防设施操作员(国家职业资格五级)、中级消防设施操作员(国家职业资格四级)、高级消防设施操作员(国家职业资格三级)、消防设施操作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消防设施操作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
扩展资料
申报条件:——初级消防设施操作员(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经消防设施操作员正规职业培训机构,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在本职业连续见习工作1年以上。
鉴定方式:分为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操作考核。理论知识考试采用闭卷笔试方式,技能操作考核采用建筑消防设施实际操作、功能测试等方式。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操作考核均实行百分制。消防设施操作技师还须进行综合评审。
考评人员与考生配比:理论知识考试考评人员与考生配比为1:20,每个标准教室不少于2名考评人员;技能操作考核考评员与考生配比为1:5,且不少于3名考评员;综合评审委员不少于5人。
参考资料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