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银行产品的开发与创新具有哪些意义

2020-09-23 财经 43阅读
关于银行新产品开发战略的思考
发布人:圣才学习网??发布日期:2010-03-04 17:30??共 人浏览[大] [中] [小]
金融创新是商业银行发展的永恒主题,没有创新就没有发展。中国光大银行作为我国改革开放和金融发展的产物,在短短的九年发展历程中,积极适应市场发展的需要,不断进行金融创新的尝试,积累了一定的经验。为了适应我国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光大银行需要正确制定下一步全行新产品开发战略,明确目标、准则与发展重点,以更好地应对来自国内外金融业的挑战。
一、新产品开发遵循的原则
新产品开发应根据市场需求来设计业务品种,增强竞争能力,提高市场份额,实现预期利润目标。为确保新产品开发的效益性、规范性,应坚持以下原则: (一)以市场为导向、以客户为中心原则
作为服务行业,市场与客户的需要是商业银行生存发展的基础,“银行围着客户转”是市场经济制度下商业银行与客户关系的典型描述。光大银行必须树立以市场为导向、以客户为中心、灵活多样、随机应变的经营理念,把客户不断变化的需求以及市场的发展变化情况作为调整产品开发战略的依据和方向,并且根据需求的内在规律性创造需求、引导需求。只有这样,我们研究开发的新产品才能得到社会的认可和接受,才能真正赢得市场。 (二)收益与风险对称原则
商业银行业务创新的基点是通过业务创新,拓展业务范围,增强竞争能力,以实现利润增加这一最终目标。然而在充满不确定性的市场经济环境中,业务创新内含着一定的风险。这些风险包括:市场风险、营销风险、政策风险、收益难以抵补成本的风险、信息系统风险等。这些风险的发生不但会给商业银行自身造成财务、信誉等方面的净损失,而且会加大金融体系运行的风险,增加社会监管成本,影响国民经济健康、持续、稳定发展,甚至危及国家金融安全和经济安全。所以,光大银行的新产品开发必须在既有的法律法规框架内,在有效控制风险和实现风险和收益均衡的条件下,既规范稳健又灵活大胆地进行。 (三)效益原则
银行开发新产品的目的就是为了扩大市场份额、提高盈利能力,因此光大银行在新产品开发过程中要遵循效益最大化的原则。首先,在产品开发过程中要考虑成本收益率,不能不计成本地投入大量人力、物力盲目开发。其次,在新产品推广过程中要制订合理的收费标准。在试行阶段,在政策允许的前提下,可以低收费或者不收费。但一旦正式推出,要确定合理的收费标准,按商业原则收费。当前情况下,特别要注意防止开发、推行新产品不核算收益、不收取费用的不对称现象。
二、银行新产品开发的方向与重点 (一)光大银行新产品开发的方向
20世纪70年代以来,由于资本市场的发展,欧美等发达国家商业银行的传统业务逐渐萎缩,传统业务的盈利能力下降。相对于传统业务收入比重下降的另一面是银行非利息收入的比重越来越大。非利息收入主要是资本市场(投资)收入、托管业务收入、结算收入、保险收入、信用卡收入和代理手续费收入等。从国内来看,自90年代开始,国内资本市场以惊人的速度发展。除股票市场高速发展以外,近几年证券投资基金、社会(商业)保险基金、社会保障基金(养老基金)、风险投资基金、产业投资基金、担保基金、私募基金、公益性基金等各类基金的成长也颇为引人注目。资本市场的发展不仅加快了储蓄转化为投资的过程,而且也在改变金融市场、金融资产和金融机构的结构,对商业银行的直接冲击和未来影响都是十分巨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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