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对方不签字可以提车。
交警已经对交通事故作出责任的鉴定,不管交通事故当事人签不签字,不影响交通事故认定书的效力。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有异议的,应该接到认定书3日内向上级交警部门申请复核。
相关规定:
1、《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八条规定,自检验报带或告、鉴定意见确粗行顷定之日起五日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
因扣留车辆发生的费用由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承担,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当事人领取,当事人逾期未领取产生的停车费用由当事人自行承担。
经通知当事人三十日后不领取的车辆,经公告三个月仍不领取的,对扣留的车辆依法处理。
2、《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岩陆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