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时期,莆田县的城厢、涵江、江口、梧塘、黄石、笏石等镇,是经济繁荣的市区,店铺如林,商旅如云。市场贸易上的流通货币,五花八门。这里叙述银元、铜元、制钱、角票、法币、金圆券、银圆券的使用简况。
银元,国内流入的有西班牙的“本洋”、墨西哥的“鹰洋”、美国的“杖洋”、日本的“龙番”等;国内自铸的有清政府的“光绪元宝”、“宣统元宝”以及民国时期袁世凯头像的银元(俗叫“袁大头”)和孙中山先生头像的银元(开国纪念币)。
银元,莆俗叫“番钱”、“王番”。为了便利其“找零”,还有1角、2角的银质辅币(俗叫“银角”)。铜元,外圆,中无孔,俗叫“铜板”、“铜片”、“片”。制钱,俗叫“钱果”,外圆,中有一个方孔,属于铜币的一种。在市场上常见的制钱,明代的有洪武、永乐、弘治、嘉靖、万历、天启、崇祯等年号的;清代的有顺治、康熙、乾隆、嘉庆、道光、咸丰、光绪等年号的。
当时银元1元与银质辅币、铜元、制钱的兑换率是:银元1元兑换银质辅币10角;1角兑换铜元10枚;每枚铜元可兑换制钱10枚。(在清乾隆时,银1两值制钱1500文;道光以后,外国银元流入,其银元1元,含银0.72两,放折兑制钱为1080文。一千文称一贯。)
民国十三年至二十三年(1924~1934)的十年中,莆田城、涵的巨商、豪绅纷纷开设私人角票局,发行“角票”(即纸币),其面额为1角、2角、5角、1元等,在县内流通使用。当时县内的角票局,先后有城厢的兴安、利民,涵江的恒安、泉美、宝丰,石庭的美兴,梧塘的鼎成,埭头的金水,平海的利平,笏石的益芳以及隆祥、通德、协记、天益、建源、义大、德昌、兴业、涵益、永孚、信记、德兴、信义、益民等69家,发行纸币量达几百万元。其中,后来倒闭的有建源、中信、福兴、涵益、永孚、荣兴、德兴、广美等36家,所倒闭的纸币约在35万多元以上,等于废纸,群众叫苦不已。可见角票局滥发“角票”(纸币),其目的不在于“利民”,也不重乎“信义”,而在于套取现颖,周转生息,获取暴利,有的还率性倒闭以肥私囊。况且当时官方相护,老百姓无可奈何!
民国二十四年(1935),政府当局发行“法币”,规定中央、中国、交通,中国农民(即所谓的“中、中、交、农”)四大银行所发行的钞票为“法币”,票面有1元、5元、10元、50元等,同时禁止银元在市面上的流通,但禁而不止。抗日战争开始,“法币”贬值,至民国三十一年(1942)4月,以“关金”(原是海关金单位兑换券)1元当“法币”20元在市面并行流通。到了民国三十七年(1948)8月,“法币”币值暴跌,政府当局取消“法币”,发行“金圆券”,以“法币”300元当“金圆券”1元使用。但前后不到10个月,但前后不到10个月,“金圆券”又大幅度贬值,政府当局又于民国三十八年(1949)4月,取消“金圆券”,发行“银圆券”,以“金圆券”5亿元当“银圆券”1元使用。但没几天,市场上纷纷拒用,只好以大米来代替货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