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检察院内设机构有:
办公厅、政治部、侦查监督厅、公诉厅、反贪污贿赂总局、渎职侵权检察厅、监所检察厅、民事行政检察厅、控告检察厅、刑事申诉检察厅、铁路运输检察厅、职务犯罪预防厅、法律政策研究室、监察局、国际合作局、计划财务装备局、机关党委、离退休干部局等内设机构及机关服务中心、国家检察官学院、检察日报社、中国检察出版社、检察理论研究所、检察技术信息研究中心等直属事业单位。
上述机构根据职能需要也在下面各级检察院里面设置,例如基层检察院有办公室、政治部、侦查监督科、公诉科、反贪局、渎职侵权检察局、民事行政科、犯罪预防科、法律政策研究室、监察室等等。
另有“监察部”和地方各级监察厅、局,是行政机关,但实际上与各级党委纪律检查委员会是同一套人员,执行的任务基本一样。所以通常合称“纪检监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