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辅助人员是指协助检察官行使检察权的检察人员,包括检察官助理、检察技术人员、司法警察、书记员,但不是检察官。
检察辅助人员,顾名思义,不是检察官,但属于检察机关办案人员。《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规定:检察官的等级有十二级。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为首席大检察官,二至十二级检察官分为大检察官、高级检察官、检察官,其中没有检察辅助人员。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对检察机关办案部门和办案人员违法行使职权行为纠正、记录、通报及责任追究的规定》第十六条规定:本规定所称办案部门是指检察机关依法履行司法办案职责的部门;办案人员是指各级人民检察院依法履行司法办案职责的检察官和检察辅助人员。
拓展资料
检察辅助人员应当履行的义务:
(一)严格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履行职责必须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秉公执法,不得徇私枉法;
(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维护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四)清正廉明,忠于职守,遵守纪律,恪守职业道德;
(五)保守国家秘密和检察工作秘密;
(六)接受法律监督和人民群众监督。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检察辅助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