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申领环保标志手续需要携带证件材料:
办理申领环保标志手续需要同时携带以下三种证件供核发人员核对登记:
(一)机动车所有人有效证件(有效证件是指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或其它有效身份证件、单位法人代码证或单位证明);
(二)机动车行驶证;
(三)机动车登记证书。
机动车登记证书介绍:
《车辆登记证书》是车辆所有权的法律证明,由车辆所有人保管,不随车携带。此后办理转籍、过户等任何车辆登记时都要求出具,并在其上记录车辆的有关情况,相当于车子的户口本。
扩展资料
各种环保标志核发规定:
汽车核发环保标志的种类取决于车辆的排放控制水平,各种环保标志按以下办法核发:
(一)符合以下条件的汽车核发黄色标志:
1、2000年7月1日之前注册登记的第一类轻型汽车;
2、2001年10月1日之前注册登记的第二类轻型汽车;
3、2001年9月1日之前注册登记的压燃式发动机重型汽车;
4、2003年7月1日之前注册登记的点燃式发动机重型汽车。
(二)符合以下条件的汽车核发国Ⅰ标志:
1、2000年7月1日起注册登记的第一类轻型汽车;
2、2001年10月1日起注册登记的第二类轻型汽车;
3、2001年9月1日起注册登记的压燃式发动机重型汽车;
4、2003年7月1日起注册登记的点燃式发动机重型汽车。
(三)符合以下条件的汽车核发国Ⅱ标志:
2005年7月1日起登记的轻型汽车、压燃式发动机重型汽车和点燃式发动机重型汽车。
(四)符合以下条件的汽车核发国Ⅲ标志:
2006年9月1日起登记的轻型汽车和压燃式发动机重型汽车;使用LPG的单燃料城市公共交通汽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