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本质上区别,只是将原上海市人事局的职责、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的职责、上海市医疗保险局的职责,整合划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新华社2008年10月20日消息,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最近正式批复上海市机构改革方案,劳动局人事局合并。
上海市将组建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上海市人事局的职责、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的职责、上海市医疗保险局的职责,整合划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建上海市公务员局,由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管理。不再保留上海市人事局、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