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局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一部分,2009年和劳动局合并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人事局是原政府职能部门,下设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职务改革办公室、工资股、人事调配股、档案股、人才交流中心、人力资源部等。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设:办公室、综合法规科、规划财务科、就业促进(失业保险)科、人力资源开发与市场科、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科、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职业能力建设科、农民工工作(劳动监察)科、劳动关系科、工资福利科、养老保险科、医疗保险科、工伤保险科、人事科(机关党委)、公务员管理科、培训教育科、劳动监察科等。
十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四次全体会议(2008.03.11)“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审议通过组建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同时组建国家公务员局,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管理。不再保留人事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同时地方成立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不再保留人事厅、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地方人事局和劳动局大约是在2009年3月份左右合并的,每个地方合并具体时间有点差异,但都在2009年年底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