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局医政科
一、办理条件
1、医师执业注册,需要变更执业地点、执业类别、执业范围等注册事项;
2、经有资质的医疗机构健康体检,并合格;
3、有市卫生局执业登记的医疗卫生机构的拟聘用证明。
4、有变更执业地点、执业类别、执业范围相关证明材料
二、所需申办材料
医师注册变更通知单 (1份 ,出具单位:原注册卫生部门 )
《医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1份 ,出具单位:卫生厅 )
《医师执业证书》原件 (1份 ,出具单位:卫生部门 )
申请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1份 ,出具单位:公安部门 )
执业医师变更注册申请审核表 (1份 ,出具单位:申请人 )
拟聘机构出具的拟聘关系证明 (1份 ,出具单位:申请单位 )
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出具的申请人6个月内的健康体检表(本人单位除外) (1份 ,出具单位:体检医院 )
跨省变更需备齐两寸免冠正面半身照片三张(两张贴在申请表上,一张办证使用);其它变更需备齐照片两张 (3份 ,出具单位:申请人 )
拟聘用医疗机构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1份 ,出具单位:申请单位 )
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变更执业注册事项的,除依照前项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外,应收回原《医师执业证书》,发给新的《医师执业证书》 (1份 ,出具单位:卫生部门 )
医师变更执业范围申请表 (1份 ,出具单位:申请人 )
《医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1份 ,出具单位:卫生厅 )
《医师执业证书》原件 (1份 ,出具单位:卫生部门 )
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原件及复印件 (1份 ,出具单位:公安部门 )
与拟变更的执业范围相应的高一层次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其复印件及或者培训考核合格证明 (1份 ,出具单位:发证部门 )
聘用单位同意变更执业范围的聘任证明 (1份 ,出具单位:申请单位 )
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出具的申请人6个月内的健康体检表(本人单位除外) (1份 ,出具单位:体检医院 )
拟聘用医疗机构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1份 ,出具单位:申请单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