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执业医师注册变更程序
1.医师申请变更执业注册事项属于原注册主管部门管辖的,申请人到原注册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变更手续。
2.医师申请变更执业注册事项不属于原注册主管部门管辖的,申请人应当先到原注册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变更注册事项和医师执业证书编码,然后到拟执业地点注册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变更执业注册手续。
3.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变更执业注册事项的,除依照前项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外医学全在线网整理,新的执业地点注册主管部门在办理执业注册手续时,应收回原《医师执业证书》,并发给新的《医师执业证书》。
(二)执业医师申请注册变更需提交材料
1.医师变更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原件)一式2份;
2.一寸近期免冠正面登记照3张;
3.《医师资格证书》(验原件交复印件);
4.申请人身份证明(验证后交复印件);
5.《医师执业证书》;
6.注册主管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出具的申请人6个月内的健康体检表;
7.医疗、预防、保健机构的拟聘用证明;
8.拟聘医疗机构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
9.注册主管部门要求的其他材料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