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营业务成本即已售产品的生产成本,首先直接成本:包含直接人工、直接材料,以及间接成本:制造费用(生产设备折旧、车间的照明等相关费用)。
一、主营业务成本:主营业务成本在制造业企业是已售产品的生产成本,在商品流通企业是已售商品的进价成本。
核算主营业务成本,需设置"主营业务成本"科目,该科目为损益类科目,销售商品确认营业成本时,将已销商品的成本从"库存商品"科目的贷方转出,转入该科目的借方。
期末,将"主营业务成本"科目借方归集的营业成本全部发生额从贷方转出,转入"本年利润"科目进行损益汇总。
二、制造费用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生产车间、部门为生产产品和提供劳务而发生的各项间接费用。
企业行政管理部门为组织和管理生产经营活动而发生的管理费用,在"管理费用"科目核算,不在本科目核算。
企业生产车间、部门发生的不满足固定资产准则规定的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日常修理费用和大修理费用等固定资产后续支出,在"主营业务成本"科目核算,不在本科目核算。
(二)本科目应当按照不同的生产车间、部门和费用项目进行明细核算。
主营业务成本是指企业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经常性活动所发生的成本。企业一般在确认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主营业务收入时,或在月末,将已销售商品、已提供劳务的成本转入主营业务成本。企业应当设置“主营业务成本”科目,按主营业务的种类进行明细核算,用于核算企业因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成计渡资产使用权等日常活动而发生的实际成本,借记该科目,贷记“库存商品”、“劳务成本”等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