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有关系。
国税函[2009]617号:
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2010年1月1日以后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统一发票和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应在开具之日起180日内到税务机关办理认证,并在认证通过的次月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抵扣进项税额。
根据以上规定,当月认证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次月申报期内没有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抵扣进项税额,就不能再抵扣了。
当然有关系。
国税函[2009]617号:
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2010年1月1日以后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统一发票和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应在开具之日起180日内到税务机关办理认证,并在认证通过的次月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抵扣进项税额。
根据以上规定,当月认证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次月申报期内没有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抵扣进项税额,就不能再抵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