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器具有如下三个特征:
1、 人造的实物组合体
2、 各部分具有确定的相对运动
3、 代替或减轻人类劳动, 完成有用功或实现能量的转换
通常一台完整的机器包括三个基本部分:
(1) 动机部分:其功能是将其他形式的能量变换为机械能(如内燃机和电动机分别将热能和电能变换为机械能)。原动部分是驱动整部机器以完成预定功能的动力源。
(2) 工作部分(或执行部分):其功能是利用机械能去变换或传递能量、物料、信号,如发电机把机械能变换成为电能,轧钢机变换物料的外形,等等。
(3) 传动部分:其功能是把原动机的运动形式、运动和动力参数转变为工作部分所需的运动形式、运动和动力参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