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毕业后没有上学是可以自学考大专的。
自学考试是我国高等教育基本制度之一,是我国现阶段高等教育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以学历考试为主的高等教育国家考试制度;是个人自学、社会助学、国家考试相结合的高等教育形式。
学生经过系统的学习后,通过毕业论文的答辩、学位英语的考核达到规定成绩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可申请授予学士学位、参加研究生考试,并可继续攻读硕士学位和博士学位,待遇与高考统招生相同。
自学考试的特点是:学费低、教考分离、毕业生质量高、宽进严出、课程的社会适应性强、单科结业、不限补考次数、各科成绩合格准予毕业、颁发毕业证,是一种学习形式开放灵活的、毕业证含金量相对比较高的新型高等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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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自考政策
北京教育考试院自考办昨日公布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免考课程的有关规定,对高校大学毕业生参加自考专科可免考的课程做了详细规定。
规定指出,各类高等院校是指教育部认可的各类高校,包括:普通高等学校、成人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高等教育学历文凭考试。
按照规定要求,各类高等院校专科以上毕业生,参加北京市各专业自考专科(基础科)的学习考试,可免考3门公共政治课以及已学过、要求相同并成绩合格的公共基础课。
各类高等院校本科毕业生、研究生等参加自学考试本科各专业的学习考试,可免考1—2门公共政治课和已学过、要求相同并成绩合格的公共基础课。如果原来所学专业与北京自考开设的公共基础课对应,则可免考对应的公共基础课。
各类高等院校不能毕业的本科结业生、肄业生、退学生参加北京各专业自考专科的学习考试,可免考已学过,并成绩合格的公共基础课。
二、免考对象
免考对象:国家承认学历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和经国家教育部批准或同意备案的成人高等学校(以下简称各类高校)的研究生、本科、专科毕业生(含本科肄业生、退学生,不含进修毕业生)以及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报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可按规定免考确已学过且考试成绩合格的部分课程。考查课程不属于免考范围。
各类高校本科肄业生原则上按专科毕业生对待;高校退学生只免考已学过且考试成绩合格的政治理论课和公共基础课。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自考专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