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提出这样的问题,说明你一不懂得学习的重要性,二不懂得我国的《义务教育法》。
少年时期应当接受学校教育,致力于学习文化科学知识,德智全面发展,将来成为国家有用人才。小学毕业即辍学,没有完成应受的教育,缺乏必要的文化科学知识,将来学什么都学不会,做什么事情都会感到困难,力不从心,是不能适应社会需要的,到那时候就悔之晚矣,所谓“黑发不知勤学早,白首方悔读书迟”。
再说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1986年7月1日起施行),青少年必须接受九年义务教育。义务教育是强制性的,让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是学校、家长和社会的义务。谁违反这个义务,谁就要受到法律的规范。家长不送学生上学,家长要承担责任;学校不接受适龄儿童、少年上学,学校要承担责任;学校不提供相应的条件,也要受到法律的规范。不管你愿意不愿意,家长和社会的都必须让你接受九年的义务教育,就是说必须让你上到初中毕业。为保证义务教育的实施,《义务教育法》第四条规定:“禁止用人单位招用应当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作为适龄的少年,你只能继续学习,完成九年义务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