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处理好长期任务同阶段性成果之间的关系

2022-03-20 综合 47阅读
但同时我们也应该清醒地看到,一些地区、单位或部门在开展创先争优活动过程中,偏重于阶段性集中活动,弱化了党的建设的经常性工作,究其原因就是没有处理好经常性工作和阶段性集中活动关系,缺乏或不重视理论层面上的正确指导。因此,能否充分搞懂弄清经常性工作和阶段性集中活动,切实处理好二者的关系,对于有效推动创先争优活动深入开展显得至关重要。首先,要弄清楚经常性工作和开展的活动的概念、内涵和基本要求与目标任务。经常性工作贯穿党的全部奋斗历程,高度重视并坚持不懈地做好经常性工作,是党的建设的一条基本经验。创先争优活动只有立足于做好经常工作,紧紧抓住经常性这个根本,才能全面推动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立足本职发挥应有的作用。经常性工作体现在一个地区、单位和部门,就是指做好经常性的思想工作和经常性管理工作。创先争优活动是党中央立足于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旨在以改革创新精神在党内开展的一项加强和改进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主题活动。胡锦涛同志强调:“要把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作为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重要手段”。所以要以科学辩证的观点去分析看待二者的关系:加强党的建设,经常性工作是基本要求和根本前提,是纵览全局的抓手;阶段性集中活动是经常性工作的一种创新和补充,是促进经常性工作的一种手段。在党的建设的历史上二者始终相辅相成、共同发展,如果只是在形式上高度重视活动的开展,忽视或弱化党的经常性工作,必将给党的建设带来无法弥补的严重后果,影响党的建设和社会各项事业的健康发展。因此,在实践中应把握两个基本原则,科学对待二者的关系:要本着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在创先争优活动中扎实做好经常性基础性工作。不论是在创先争优活动中,还是在阶段性集中活动中,必须像邓小平同志指出的那样:“重要的是做好经常工作”,“我们要把主要精力放到经常工作方面”,“没有一样事情不是一点一滴的成绩积累起来的”。这就要求各级党组织在活动中,采取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以经常性工作为重中之重,固本培元,把经常性基础工作做好做扎实。一是要在“规范性”上下功夫。规范性,就是要把本单位的各个方面用正式的规章统一起来,作为每个党员、干部所遵守的准则。实践活动中,党的建设要上层次、上台阶,必须把抓基层打基础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就必须围绕规范性建设夯实基础,要把制度放在高于一切的位置,用制度来确保各种管理教育经常化和有效性。二是要在结合上下功夫。经常性思想工作和经常性管理工作,一个侧重于思想引导,一个侧重于行为规范,但二者的工作对象都是人,有着密不可分的内在联系。在每个阶段性集中活动中只有把二者紧密结合起来,精心设计活动内容,周密组织实施,才能确保活动收到实效。三是要在深入细致上下功夫。可以说,深入细致是党的经常性工作内在规律的客观要求,但有些单位和领导干部在开展活动中工作不够严谨细致,简单粗放,搞活动、做工作不沉入基层,不做细致的调查研究,官僚主义、形式主义严重,喜用会议、文电、讲话来布置和领导工作;有的蜻蜓点水,水过地皮湿,善用大呼大嗡的办法处理问题,使经常性工作变得不经常。因此,在开展阶段性集中活动中,必须转变作风,下气力做好经常的、大量的、艰苦细致的工作。本着循序渐进的原则,真正把活动高效地融入经常性工作之中。针对经常性工作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采取循序渐进的原则,有目的地开展专项集中活动,切实把阶段性集中活动高效地融入经常性工作之中。一是要在设计活动的方式上高度体现融合性。任何一种活动方式都是为活动内容服务的,是一项活动的内在要求。这就要求在创先争优活动中,在设计的活动方式上真正体现党的建设经常性工作的基本要求,贴近实际,把活动方式和经常性工作有机地结合起来,而不能游离于经常性工作之外。二是在活动的内容上注重点滴性。目前党的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党员队伍建设、党风廉政建设都不同程度地存在许多问题,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我们不能渴望一两次阶段性集中活动就能把所有的问题都解决好。这就要求在具体工作中,注重调查研究,实事求是、清醒地正视党建工作存在的问题,抓住经常性工作中的薄弱环节设计、开展活动,什么问题突出就先解决什么,一个一个地去解决。三是在活动的进程上把握渐进性。通过创先争优活动有效地去解决经常性基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还要注意把握活动的进程和力度,不能有浮躁思想和情绪,否则就会出现“大跃进”现象。要坚守科学的态度,理智的思维,循序渐进,务求实效。开展创先争优活动要有一定力度,但不能超过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的接受程度,尽量做到每个阶段的重点工作和重要活动安排大致均衡、科学合理。其次,在理解和把握了上述原则的基础上,我们不难看出,经常性工作和阶段性集中活动关系中又包含了诸多重要性关系,在实践中,应特别注意以下几个方面:一、处理好“必要形式”与“重形式、走过场”之间的关系。开展创先争优阶段性集中活动要注意形式和经常性工作内容的结合,已确定的好的工作和活动内容要通过必要的形式来衬托和体现。在这方面,各地已经总结和探索出了许多好的经验和做法,但必须警惕形式主义,时刻克服盲目性,坚持不唯书不唯上,要以科学的态度、发展的理念对待活动的开展。要认真吃透上级的精神,客观梳理自身的问题和不足。要把上级的各种会议、活动的要求以及外地的经验做法领会好,不能死搬硬套。只注重形式、注重上级的要求、注重舆论的氛围,而忽视把上级的精神与本地区、本单位的具体实际相结合,忽视群众的意愿,忽视基层的苦衷,忽视基础工作内容,忽视实际需求,盲目、被动地设计活动方式,活动内容、要求重复迭起,造成阶段性集中活动频繁,基层应接不暇,敷衍了事,最终只能是走过场。所以必须反对任何形式的表面文章和假、大、空现象。二、处理好短期效果与长效机制之间的关系。创先争优是一项系统工程、长期任务,经常性工作和阶段性集中活动确实需要达到阶段性的效果,取得实实在在的工作成效,但同时更需要探索建立创先争优的长效机制,使之成为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的自身追求和实际行动。如果只重视当前或近期效果,忽视长远的建设和成效,就是没有真正把经常性工作和阶段性集中活动有机地结合起来,就会犯功利主义的错误,出现“只要一时政绩、损害长远利益”的现象。因此,在处理经常性工作和阶段性集中活动关系时,既要注重活动的短期效果,又要在实践中不断探索和完善创先争优中如何强化党的建设经常性工作的长效机制。三、处理好继承性与创新性之间的关系。要统筹兼顾经常性工作和阶段性集中活动,必须处理好继承性与创新性之间的关系,只继承传统而不去创新是没有生命力的,只创新而不继承传统是危险的。创先争优的“创”和“争”,不是任意的“创”和“争”,而是在尊重规律基础上的“创”和“争”,是在继承传统基础上的“创”和“争”,是在总结经验教训基础上的“创”和“争”。因此要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的原则,巩固和继承好的经验和做法,切实把管用的、实用的、群众欢迎的工作内容及活动方式贯穿于整个实践之中,绝不能背离和丢弃我们党历史创造的成功经验和做法。同时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加强新形势下基层党组织建设的研究,对在经常性工作和阶段性集中活动中取得的经验和成果坚持科学继承,不断创新,用全新的思路和方法推进工作。四、处理好实际效果与群众满意之间的关系。能否处理好经常性工作和阶段性集中活动关系,要看实际效果如何,更要看群众是否满意,绝不能简单地用开了多少座谈会、出了多少期板报、建立了多少规章制度等作为检验二者结合成效的标准。因此,开展创先争优必须立足在本职岗位争先进,在日常工作中创优秀,时刻检验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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