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老师百忙之中予以解答。谢谢!
对于承包费的缴纳不能因为上一期承包人的树木没有完全砍伐就不缴纳哦,一定要看合同中是否有明确确定,如果合同中并没有提及到上一期承包人的问题,而只是您和村里口头约定说等上一期承包人走了再缴纳的话,您还是需要按照合同的约定按期缴纳承包费,否则会很轻易就给对方抓住这点,找理由来解除合同的。所以,现在村里究竟是基于什么理由来和您解除合同的了?如果他们什么理由都没有的话,因为您并没有任何实际利益以及预期利益的产生,所以您基本没有可以计算损失的依据。其次,关于合同中违约金的规定已经违反了合同法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违约金是不得超过损失的百分之三十的,所以您如果按照百分之三百主张违约金,估计会很困难。定金在合同中有没有体现?对方有没有出具定金的收据了?如果都有的话,您可以要求村里返还两倍的定金,也就是十万元。而违约金以及定金罚则只能选择一种来主张,所以就看您自己的选择了。您的情况其实想通过网络得到比较准确的回答会比较困难,我建议您到你们当地的律师事务所咨询律师,把合同带去给他们看,这样会比较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