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地人在北京办理护照提交材料分以下情况:
一、符合异地办证条件的非京籍人员
1、提交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等申请材料。
2、无法提交户口簿原件的,可以提交复印件(包含户口簿首页、本人页,信息发生过变更的还需提交变更页)。
二、已办理《北京市居住证》人员
按照“持居住证人员”类型预约后现场办理时提交二代居民身份证和《北京市居住证》即可,无需提交户口簿。
扩展资料:
办理护照的注意事项
1、要提前办理护照,给颁发护照的机关以足够的时间,不可等出国日期临近时才匆匆前去申办,以免误事。
2、经办人和持照人在领取护照时,应认真核对护照上的姓名、性别、出生 地等,并检查一下汉语拼音是否正确,钢印、发照机关印章、签署是否齐全。
3.护照是出国人员的重要身份证件,持照人应妥为保管,护照上所有项目,均不得污损、涂改。
4.要防止护照遗失、被窃。护照在国外遗失、被窃,当事人应立即书面报告我驻外使、领馆;在国内遗失、被窃,应立即报告有关申报护照单位或公安机关,登报声明作废。
5.持一次有效因公普通护照的人员回国后,护照即失效。持多次有效护照的人员回国后,应将护照缴回原发照机关统一保管。领照后因故未出国者,也应将护照交回原发照机关。
6.再次出国人员借用老护照须凭出国任务批件、出国人员批件和派遣部门介绍信。
参考资料:北京市人民政府官网-外地人在京办理护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