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以。
外地人可以在北京办理护照的,需要带居住证、身份证、户口本和照片到北京市出入境办证大厅办理。满足以下条件:
1. 非本市户籍在京就业人员是指在北京工作且连续缴纳一年以上社会保险(须缴纳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险五类保险)的外省市户籍人员(从申请月的上一个月开始连续往前推算不短于12个月,不能断缴)。
2. 非本市户籍在京高等院校在读大学生是指北京高校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计划内正常在读学生(含高职、专科、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中非北京户籍学生。
3. 本市户籍人员非京户籍的配偶(属于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除外)或子女(未满16周岁)。
4. 上述非本市户籍就业人员及非本市户籍高等院校在读大学生的配偶(属于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除外),持北京市主管部门出具的居住满6个月(含)以上有效证明(包括居住证、暂住证等),或子女(未满16周岁)。
5. 非本市户籍60周岁(含)以上人员,持北京市主管部门出具的居住满6个月(含)以上有效证明(包括居住证、暂住证等)(属于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除外)。
6. 非本市户籍在京居住6个月(含)以上人员(属于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除外),持北京市主管部门出具的居住满6个月(含)以上有效证明(包括居住证、暂住证等)。
扩展资料:
注意事项
一、本护照为重要身份证件,持照人应妥为保存、使用,不得涂改、转让、故意损毁。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非法扣押。
二、本护照的签发、换发、补发和加注由公安部出入境管理机构或公安部委托的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中国驻外使馆、领馆或外交部委托的其他驻外机构办理。
三、本护照遗失或被盗,在国内应立即向当地或户籍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报告;在国外应立即向当地或附近的中国驻外使馆、领馆或外交部委托的其他驻外机构报告。
四、短期出国的公民在国外发生护照遗失、被盗等情形,应向中国驻外使馆、领馆或外交部委托的其他驻外机构申请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护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