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资完全可以当天结算,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规定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2:从上述情况可以看出,辞职期限没有到,公司安排提前辞退员工,属于公司解除合同,员工可以得到如下赔偿:
按照《劳动法》38条的规定员工预告解除劳动程序没有完成(员工约定的离职时间未到,企业要求员工走人),属于被迫解除劳动合同,可以得到如下赔偿:
A根据劳动法四十七条规定:公司需要支付双倍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B如果是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根据劳动法八十二条规定需要每满一年支付二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