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以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抵扣有关问题的通知》,该政策于2018年6月30日结束。7月1日起纸质发票就不能用了,只能用电子发票了。
自7月1日起,高速公路通行费纸质发票将不能再抵税,仅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可以抵扣进项税额。
扩展资料:
电子发票的查验和法律效力:
通行费电子发票开具后,可以登录“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进行查验,查验时效为最近1年内的增值税发票,详情可拨打纳税服务热线咨询。
根据相关规定,电子发票的法律效力和基本用途与纸质发票相同,且无需打印就可正常报销。而业内人士也分析,此举将使高速公路不停车收费系统及ETC电子标签业务得到进一步推广和普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