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去公民信息管理局调取公民信息需要什么手续

2020-04-27 社会 203阅读

手续如下:

一、查询公民户籍登记资料的律师,必须是依法取得律师执业证书,接受委托或者指定,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的执业人员(以下简称“执业律师”)。未取得律师执业证书的律师执业实习人员、律师助理人员不得单独查询公民户籍登记资料。

二、执业律师查询公民户籍登记资料,原则上应当到被查询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进行查询。执业律师查询公民户籍登记资料时需携带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介绍信。

律师事务所介绍信应详细注明律师姓名、所承办法律事务、被查询人姓名等内容,与律师执业证书复印件一并交由受查询的公安派出所存档备案。

三、公安派出所应当查验申请查询公民户籍登记资料的执业律师资格。如对其身份有疑问,可以向其律师事务所所在地的司法行政机关或者律师协会查询,也可以登陆其律师执业证发证机关或者同级律师协会网站查询。

扩展资料:

律师执业和执业要求

律师可以从事下列业务:

(一)接受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委托,担任法律顾问;

(二)接受民事案件、行政案件当事人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

(三)接受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委托或者依法接受法律援助机构的指派,担任辩护人,接受自诉案件自诉人、公诉案件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

(四)接受委托,代理各类诉讼案件的申诉;

(五)接受委托,参加调解、仲裁活动;

(六)接受委托,提供非诉讼法律服务;

(七)解答有关法律的询问、代写诉讼文书和有关法律事务的其他文书。

律师担任法律顾问的,应当按照约定为委托人就有关法律问题提供意见,草拟、审查法律文书,代理参加诉讼、调解或者仲裁活动,办理委托的其他法律事务,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律师担任诉讼法律事务代理人或者非诉讼法律事务代理人的,应当在受委托的权限内,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律师担任辩护人的,应当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和其他合法权益。

委托人可以拒绝已委托的律师为其继续辩护或者代理,同时可以另行委托律师担任辩护人或者代理人。

律师接受委托后,无正当理由的,不得拒绝辩护或者代理。但是,委托事项违法、委托人利用律师提供的服务从事违法活动或者委托人故意隐瞒与案件有关的重要事实的,律师有权拒绝辩护或者代理。

律师担任辩护人的,有权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依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会见在押或者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辩护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不被监听。

律师担任辩护人的,自人民检察院对案件审查起诉之日起,有权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案卷材料。

受委托的律师根据案情的需要,可以申请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收集、调取证据或者申请人民法院通知证人出庭作证。

律师自行调查取证的,凭律师执业证书和律师事务所证明,可以向有关单位或者个人调查与承办法律事务有关的情况。

律师担任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的,其辩论或者辩护的权利依法受到保障。

律师在执业活动中的人身权利不受侵犯。

律师在法庭上发表的代理、辩护意见不受法律追究。但是,发表危害国家安全、恶意诽谤他人、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的言论除外。

律师在参与诉讼活动中涉嫌犯罪的,侦查机关应当及时通知其所在的律师事务所或者所属的律师协会;被依法拘留、逮捕的,侦查机关应当依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通知该律师的家属。

律师应当保守在执业活动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不得泄露当事人的隐私。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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