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舆论不能成为社会舆论和社会民意的绝对客观、完整的反映
随着网络社会的崛起和网络舆论的繁荣,网民与社会公众日益同构化,网络民意和社会民意也不断趋同。要理解网络民意与社会民意之间的差异,当然要认清网络自身运行的规律和网络语言表达的特点,但更为重要的是,要对民意舆论的网络表达与社会民意的实际状况的复杂关系进行深入探究。基于这一判断,网络舆论如何不同于社会舆论和社会民意,又是在何种意义上不同,首先在于网络舆论的主体特性、媒介特征,决定了网络舆论不能成为社会舆论和社会民意的绝对客观、完整的反映。
在众多不同的看法中,“议题”、“公众”、“共同意见”是众多要素的交集:“议题”是讨论的对象,“公众”是参与讨论的主体,“共同意见”的形成意味着一种观点从个人见解走向群体认同、标志着影响层级的质变。从这个意义上讲,舆论就是在一定社会范围内,消除个人意见差异,反映社会知觉和集合意识的、多数人的共同意见。
舆论的形成一般存在着两个相反相成的过程:一是来源于人们自发,二是来源于有目的引导。当社会出现某一新问题时,社会群体中的个人,基于自己的物质利益和文化素养,自发地、分散地表示出对这一问题的态度。持有类似态度的人逐渐增多,并相互传播,相互影响,凝聚成引人注目的社会舆论。政治领导集团或权威人物,按照人们的意愿,提出某种主张或号召,并引起广泛共鸣,也可转化为社会舆论。这两类舆论形成过程,实际上在相互转化,或先从人们中来,然后经权威方面传播到人们中去;或经过权威方面的组织和动员,然后再传播到人们中去。网络舆论作为社会舆论场域中的一种特殊形态,存在着一些显著特性。
从意见表达倾向上看,目前中国互联网空间的舆情基本面并不乐观,健康互动难以和攻击性言论和粗制滥造的网络谣言竞争,网民群体中的戾气不断蔓延;网民在公共网络平台上的社交表演倾向、个体汇入网民群体之后的非理性心态、网络平台独特筛选机制造成的对某类观点的选择性放大,现实社会中矛盾冲突与言路不畅带来的不满情绪不断郁积、并借助相对自由的网络虚拟空间集中释放。
从语言表达方式上看,简单化、娱乐化、低俗化、极端化的话语日益成为主流,深度思考缺乏,快速浏览的内容更易受到关注。这种趋势既来源于网民群体整体文化程度的降低,也和网络社会、网络媒介的传播方式紧密相关,与当代青年对现实层面严谨刻板的主流话语的逆向反叛也不无关联。
网络舆论是逼近真实社会民意的相对有效的途径和方法
真实社会民意能够通过舆论系统和民意渠道来逐步反映、不断逼近,当前社会历史时期,网络舆论是逼近真实社会民意的相对有效的途径和方法。
民意是不是客观存在的?在历史唯物主义诞生以前,人们总是从神的意志、卓越人物的思想或某种隐秘的理性,即从某种精神因素出发去解释历史事件,说明历史的发展。其结果不是曲解人类史,就是完全撇开人类史。历史唯物主义则认为,“思想、观念、意识的生产最初是直接与人们的物质活动,与人们的物质交往,与现实生活的语言交织在一起的。人们的想象、思维、精神交往在这里还是人们物质行动的直接产物”,“人们是自己的观念、思想等等的生产者,但这里所说的人们是现实的、从事活动的人们”。由此可见,在马克思主义哲学体系中,人类的意识(民意)本质上是客观存在的。
除了客观实在性,民意还具有自身的阶级特性,这与马克思主义的阶级观点一脉相承。对于同一种社会现象,人们总是倾向于从自己的现实处境、实际利益出发思考问题、发表意见,境遇不同、立场各异的人自然会形成不同的看法,因此也就不存在“全民民意”。在当前中国,所谓“民意”,不过是不同阶层、不同利益群体在回答各类社会问题时观点的抽象整合。从这个意义上讲,舆论对于民意的体现不过是一个无限逼近而又永不可能达到绝对符合的过程。
尽管网络舆论与传统意义上的社会舆论存在着诸多差异,但两者之间的紧密关联依然无可否认,这是由社会舆论的基本内涵决定的。社会舆论是人们对于一切感兴趣的社会生活领域尤其是社会公共事务所产生的意见、愿望、态度、情绪、期待、评价和想象的公开表达,“人”是社会舆论的产生源泉。而网络舆论只不过是“人”借助“网络”这样一个新型平台直接表达、通常又被网站或论坛管理者遴选、过滤过的社会意见,表达主体的一致性决定了网络舆论在实质上仍然是社会舆论的一部分,它不是与社会舆论相对立的“另一种舆论”,而是一种特殊的社会舆论表达形式,独特筛选机制造就的极端化、倾向性并不能否认网络舆论本身的真实性、代表性。
网络舆论是反映社会民意的有效窗口和平台
网络舆论在更充分、更快速反映民意方面具有时代性、技术性优势;网络舆论内容与传播导向的特殊性和负面特征,反映了当前社会转型时期极其复杂的阶段性特点,网络问题归根结底是现实矛盾的客观产物。因此,网络舆论是相对较充分、较全面、较快速反映社会民意的有效窗口和平台。
首先,网络舆论借助其庞大深厚的主体基础、高速便捷的传递方式不断发展壮大,对社会现实的冲击力、影响力日趋深远。
当前,国内互联网初步普及,社交网络等复杂应用方兴未艾,形成了多个舆论场域相互作用,不同社会力量、利益群体纷纷主动介入表达的网络舆论环境。在“全民麦克风”的信息化的时代,网络为社会公众提供了一个可以发表见解、相互交流的渠道,让民众表达得到了最大程度、最为全面的呈现。对比当前现实层面仍不甚通畅的诉求表达机制,网络舆论场的这种作用显得尤为珍贵,现实世界的短板为这块虚拟场域积聚人气提供了客观条件,主体的丰富性使其能够最大程度地逼近社会民意。
其次,在网络空间中,一个观点、一种声音从产生到生成为一种舆论,需要主客观因素的共同作用。
从主观方面来讲,观点在实现表达的前提下,依靠其内容获得认同、共鸣从而实现传播。内容上,逻辑的缜密、表达的全面、陈述的客观并不一定意味着具有传播优势,很多时候通俗性、娱乐化甚至低俗、偏激的内容反而更“符合”当前网络舆论环境的传播规律。
从客观方面来讲,观点的传播还需要得到社会环境的支持,也就是说发言者的关注对象要与社会兴趣点及大众兴奋点相契合,其观点的提供要与受众的信息需求相匹配。因此,网络舆论的形成是“天时”、“地利”、“人和”的综合作用结果,是特殊偶然性和历史必然性的统一。
在这样的生成机制中,网络舆论偏见的产生都有着深厚的现实根源。无论是网络空间的歪曲表达还是网络舆论的双刃剑属性,都是现实世界的折射和反映。网络世界中反体制的意见倾向,与现实社会制度的缺陷、历史发展阶段的局限密切相关;网民表达中低俗化、极端化的成分,则与公民自身素质的不足和现实层面诉求表达渠道不畅通的问题紧密相连。要消解网络舆论场中的过度偏见,就需要从现实层面着手,解决好利益层面、制度层面的问题,并从公民教育的立场出发,全面提升公民群体的道德素素养和综合素质。
尽管网络空间的偏见问题比较突出,但对于网络舆论与社会民意的互动关系仍需辩证地加以看待。网络舆论中的偏见成分,可能违背社会常识或不为多数人所认同,但并不意味着它完全不具备客观民意基础,或者彻底歪曲了社会民意。民意存在于意识层面,是一个抽象笼统的概念,它需要一定的载体形式加以直观的体现和反映,舆论就充当了这样的角色。因此,民意是舆论得以产生的源泉和基础,舆论则是民意经过社会心理规律、信息传播规律过滤加工之后的选择性呈现;并总是体现出一定的历史特性、社会特性和阶层特性。
网络舆论虽然不能全面、真实地反映社会民意,但网络舆论来源的丰富性和多元性,使得其聚焦集中而得以呈现的网络民意一定是具有某种客观现实的社会民意基础。
研究网络舆论,既要将网络舆论作为社会现状的一种表征,又要分析这个表征下所反映的更深层的社会背景与社会现实。运用辩证的和历史的观点来剖析网络舆论与社会舆论的复杂关系问题,我们不难看到,在当前中国社会转型的特殊时期,网络舆论在相当程度上是社会民意的客观真实反映。
来源参考:乐思网络舆情监测之网络舆情与民意表达